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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百一十四 帝国西陲,群星闪耀

三百一十四 帝国西陲,群星闪耀 (第1/2页)

对贾诩,刘备是欣赏的。
  
  不单单是因为他的名气,更因为他实际展现出来的机敏和军事才能,使得他在军事方面日渐成为刘备重要的助力。
  
  而他所积攒的人生阅历以及不惮以最坏的心思揣测旁人的思维模式,更使得他能为刘备在政治场上的一些决策打上必要的补丁。
  
  所以刘备想要接纳他进入核心圈子,询问他的意见,问问他是不是愿意进入这个圈子。
  
  而这对曾经的老雒漂贾诩来说,不亚于一次灵魂意义上的救赎。
  
  或者说,是一步登天。
  
  在雒阳,没人要他。
  
  回老家的路上,几乎死掉。
  
  回到老家之后,又是无所事事的那么些年,他的精神几乎快要死掉了,快要死在凉州的凄风苦雨之中了。
  
  然后刘备来了,他心中的太阳来了,把他身上的寒意给驱散了。
  
  还有什么好说的呢?
  
  面对浑身闪着温暖光芒的刘备,贾诩抿着嘴唇默不作声,忽然,他郑重的下拜,给刘备叩首,然后抽出匕首在自己的三根手指上划了一道口子,用血在脸上抹了两下
  
  “诩身无长物,别无他用,得君侯看重,感激不尽,唯有用性命回报君侯,方不负君侯恩德,如有悖逆,诩必将曝尸荒野,被野狗分食!”
  
  这具备凉州特色的行为给刘备很新奇的观感。
  
  他立刻蹲下身子抽出布巾,给贾诩包扎伤口,又握住了贾诩的手。
  
  “有你这句话,我就有了把性命托付给你的信心了,文和,终此一世,你不负我,我不负伱。”
  
  贾诩咬着嘴唇浑身微微发抖,泪水夺眶而出。
  
  他发誓,这一刻开始,他有了为刘备效死的心。
  
  看到这一幕,众人不胜感慨。
  
  不过韩浩忽然觉得不爽,忽然觉得有种被贾诩超越的感觉,明明他比贾诩的资历要深厚,怎么能输给贾诩呢?
  
  于是他心一横,站起来走到刘备身边,果断下拜,然后咬破自己的手指,用血在自己的脸上划了一道血印子。
  
  “君侯的恩德,如海一般深,今生今世,浩愿追随君侯,绝不背弃,有违此血誓,天人共戮!”
  
  刘备还没反应过来,韩浩的这一举动又让阮瑀感到不爽。
  
  我的偶像,我还没发血誓,你就来了?
  
  你这是不给我面子啊!
  
  我只是刚才没有反应过来而已,你居然敢抢在我前面?
  
  阮瑀立刻走到刘备面前下拜,毫不犹豫的咬破大拇指,忍着剧痛在脸上画了两道血印子。
  
  “君侯的恩德,瑀无以为报,只能以性命相报!苍天在上,瑀若有悖逆君侯之举,请天降雷罚,使我身形俱灭,化作齑粉!”
  
  刘备无语地看着阮瑀,感觉情况有点不对劲。
  
  我要是再不阻止你们,你们是不是决定排队咬手指发血誓了?
  
  这很凉州!
  
  但是这没啥必要啊!
  
  我还担心你们得破伤风呢!
  
  于是当刘备看到尹达一脸坚定的站起来的时候,他便眼疾手快的上前一把抓住了尹达的手腕。
  
  “停,停,停,你们的意志我都知道了,你们的心意,我也了解了,咬破手指大可不必,挺疼的,还有受伤的风险,别这样,我们之间心意相通,不要这样的誓言也可以。”
  
  尹达眨了眨眼睛,又看了看阮瑀等三人,感觉不行。
  
  然后他劈手从贾诩手上夺过匕首,对着手指划了一刀,出血了。
  
  “尹达不才,蒙君侯不弃,愿为君侯效死,以此明志!有违此誓,天人共戮!”
  
  好家伙,这是真的拦不住了。
  
  尹达之后,这帮庶务部的家伙们一个接一个给自己放血,发血誓,好像生怕刘备怀疑他们的忠诚从而不带他们玩了似的。
  
  有一就有二,有二就有三。
  
  盖勋感觉这一次他不能再落后了,既然决定跟随刘备,把宝全给押上去,一点点血又有什么所谓呢?
  
  盖勋立刻给自己放血。
  
  “君侯对凉州、对盖氏的恩遇,勋无以为报,只能赌上自己的性命,为君侯效力,如有悖逆,人神共愤!天人共戮!”
  
  阎忠和阎温一看自己落后了,二话不说张嘴就咬手指给自己放血,凉州人的狠劲儿在他们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。
  
  他们也要表忠心。
  
  他们虽然是盖勋推荐的,但是刘备给了他们那么多好处,那么给他们面子,带着他们一起玩,如果不能回应刘备的心意,未免太不给刘备面子了。
  
  万一刘备生气不带他们玩了,那可怎么得了?
  
  不行!
  
  放血!
  
  夏侯惇和夏侯渊是从军的,这点狠劲儿哪能没有,一看这局面,两人不约而同的给自己放血,发血誓,表示要效忠刘备,与他共同进退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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