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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四五章 汉字汉语太难了;顺势与逆势

第二四五章 汉字汉语太难了;顺势与逆势 (第1/2页)

来信的落款和内容都很寻常,看着就如同好朋友写的问候,但实际上其指代的含义却截然不同。
  
  简单来说就是一个提醒——你的假期就快告终了,可别忘了准时报道哦。
  
  假期在明天就结束了,二月一日必须报道,哥达虽然只是图林根州的一个小城市,但得益于德国建设良好的铁路网,克莉丝一点儿也不担心自己会迟到。
  
  但是长达三个月的假期让她厌倦了这样无趣的闲暇时光,这封信一下子就勾动了她的心。
  
  她觉得执行任务时的快乐是任何事物都无法比拟的,那种紧张刺激、以及随时可能发生意料之外情况的未知感,着实让人沉醉和回味。
  
  即使没有外勤任务,哪怕坐在侦查总局的办公室里分析各国的新闻报刊、从中摘取有效情报,也比呆在家乡小镇要有趣的多。
  
  在向祖父打了声招呼之后,她便迅速收拾好了行李,将之绑在了摩托车后边。
  
  她扎紧了头发,戴正了毛线帽,随即旋转钥匙、一扭握把,那台18匹马力的两缸汽油机便“噗噗噗”的轰鸣了起来。
  
  这辆R12摩托车像只灵巧的黑兔子一样飞速窜了出去,迅速消失在积雪尚未消融的公路尽头。
  
  当天下午,哐当哐当的火车上。
  
  克莉丝习惯性地从头到尾溜达了一个来回,果不其然发现了一名正在执行常规监视任务的同行,对方也发现了她,但二人都只是默然无视。
  
  作为斯塔西的一员,基本的职业素养和行为举动已经深深地烙印在了克莉丝的灵魂深处——办理摩托车托运的时候、检票登车的时候、倚靠沙发休息的时候,她都在分心聆听着周围人们的对话和交谈内容。
  
  左前方的一名医生和他的朋友在讨论着世界形势,一会儿说沙俄现在局势动荡,指不定会有政变;一会儿又谈到明英双方签订的互不侵犯条约。
  
  当然,讨论这种话题最后兜兜转转大概率是要回归到本国的。
  
  于是克莉丝放下了咖啡杯,拿出了一个小笔记本,以标准格式写下了自己对这几人言论的判断,然后撕下了这一页,去另一节车厢把它递给了那名同行。
  
  倒不是说要以此为依据而立刻逮捕那几人,而是单纯的汇总归纳。
  
  斯塔西会把发表过政治言论的公民单独分成好几类,组建为一个庞大的数据信息库,以便于开展工作。
  
  抵达柏林的时候恰好是清晨,因为在火车上已经休息过了,她便直接前去侦查总局报道了。
  
  走入正门以后,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尊铜像。
  
  在其后边,那平平无奇的钢筋混凝土大楼便是侦查总局所在地,外观就像是一个灰色的方块积木。
  
  “你的身体完全恢复了吗?”
  
  “当然,其实一个月就足够了。”
  
  主管笑了笑,从抽屉中找出了一份三页纸的文件递给了她,“去驻外使馆任职,或者留在柏林做原本的事也可以。”
  
  这还用问嘛?肯定选前者啊。
  
  心情愉悦的克莉丝翻了翻那三页纸,写的就是前往使馆任职的任务简介,每一页一个国家,分别是智利圣地亚哥、新西兰惠灵顿、中國南京。
  
  “你还没吃早饭吧?明天中午以前给出决定就行,去吧。”
  
  “是。”
  
  在前往食堂的路上,克莉丝开始思考起了该怎么选择。
  
  新西兰肯定是首先被排除的,太偏远,注定很无聊,自己又不是去度假的。
  
  智利相对来说好一点,但同样不咋地。
  
  与它俩相比,似乎只有南京是最好的选择。
  
  以往她在巴黎待过一段时间,因为那儿的华裔华侨非常多,时不时就有打交道的机会,故而她试着学习了一些汉语,但深感难度偏大,所以未能掌握。
  
  可任务简介上说的是要在使馆进行分析新闻报刊,要求尽可能熟练地掌握汉语的口头语和书面语。
  
  一想到汉语,克莉丝就觉着头疼,但前往那儿进行任职的吸引力又实在太大。
  
  汉字,是完全不同于字母文字的象形文字;汉语,既非屈折语又非黏着语,而是独特的孤立语。
  
  一个词根虽只有一种表现形式,但常用“单词”数量有至少三千个相对固定的词序和所谓的“助词”承担了词性屈折变化的功能,而且是通过声调来区别词义,怎么想都觉得复杂。
  
  就着橙汁吃掉了煎蛋和煎培根以后,她拿着一片面包把盘子擦干净,然后才吃掉了面包,可以说粮食短缺为这一代德国人的童年打上了深刻的印记。
  
  至此她也下定了决心——再难也只是一门语言,有什么好怕的?只要自己努力些,一定能将之学会!
  
  这一天是一月三十一日,对于欧洲人而言是普普通通的一天,但对于世界东方那大几亿人来说,却是意义非凡的大年初一。
  
  昨晚的除夕夜,夏筱诗坚持要守岁至丑时,周长风拗不过、便顺着她了。
  
  但在这个一无电视、二无手机的年代,消磨时间的方式远远不如后世那么多,尤其是小宅院中只有两个人相伴。
  
  于是乎,为了驱散睡意来守岁至后半夜,二人一致决定好好运动一番。
  
  忙碌了足足半刻钟,夏筱诗换上了那一身鲜艳的婚服——对襟长衫、霞帔、马面裙、翘头绣花鞋。
  
  为什么呢?因为周某人声称婚礼当晚没有余力,错过了体验这一身装束的绝妙感觉,而现在恰好有空,干脆就补上吧。
  
  婚服这一身衣裳都是绛红的底色,辅以米色和金色的刺绣纹饰,做工相当之精致。
  
  明明是如此鲜艳的红色,可却感受不到理应有的热情与火辣,反而给人以满满的端庄与优雅之感。
  
  “先生,换…换好了……”说着,夏筱诗那尽是娇羞之色的面庞上浮起了一抹红晕。
  
  自下而上看去,那双坡跟的绣花鞋把她整个人拔高了一小截,使得身形更为高挑;左脚踝处有一根银质的足链,此刻起到的作用与蕾丝腿环有异曲同工之妙。
  
  在白炽灯泡散发出的光线映照下,那黝黑发髻上插着的簪子的宝石熠熠生辉。
  
  虽然这一袭打扮将身体包裹得严严实实,可谁说衣着暴露才算诱人?事实证明二者并不存在必然联系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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