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头衔小说 > 美利坚从流浪汉开始逆袭 > 上架感言

上架感言

上架感言 (第1/2页)

兄弟们,我其实也是个看了十几年小说的老白读者。
  
  长久以来都有创作的想法,某天,看到了一个灵感,就提笔开码。
  
  我是第一次写书,从前只写过一个很不成熟的短篇,那個写的很烂,字数也不到一万。
  
  真正提笔写书后,感觉写作是个很有趣的事情,我到现在还保持着讲故事的热情。
  
  只是讲故事的难度越来越大了,这种难度的变化是以指数级增长的。
  
  起初,人物只有主角,故事围绕着主角的视野写就好,很简单。
  
  但渐渐地,主角在这个世界里一步步走了下去,认识了不同的人,遇到了不同的事。
  
  人物相遇,故事开始。
  
  我喜欢的故事是,每个人物都有丰满的灵魂,每个剧情都符合人物、事件的逻辑。
  
  这真的挺难的。
  
  写的越多,越理解为什么很多作者喜欢用老套路。
  
  老套路省去了构思剧情的脑细胞,真的可以轻松太多。
  
  就在我上架前的最后一章,我设计的原剧情是拉赵虹锦出来。
  
  给她设计一个舔狗,舔狗拉她去参加自己的生日派对。
  
  然后赵虹锦喊成大器演男友。
  
  真的,这个剧情我写了差不多三千字。
  
  然后我意识到,这剧情有点......你懂的,我就意识到,这样不行。
  
  我不能妥协啊,妥协一次,就有第二次,妥协多了我就废了。
  
  所以,我删了很多字,重新梳理剧情线,疏理可推进的细节。
  
  改文真的很难,这是逼自己否定过去的自己。
  
  我改了大半天,才把三千字剧情换好。
  
  但是我还挺轻松的,心里轻松。
  
  幸好我没有偷懒。
  
  如果不认真对待自己的故事,我有什么资格面对那么多认可我的人呢?
  
  幸好。
  
  洋洋洒洒,不知所云。
  
  回答大家几个问题吧,都是书评区问的比较多的。
  
  A,作者是创业失败来写书得吗?
  
  答:不是噢,创业失败的人都去卖血还钱了,哪有时间写小说啊。
  
  所谓的银行求你别死是故事里的真大哥,孙东鑫级别的大哥才能享受的。
  
  普通创业者不做好风险隔离的话,真的要搬砖、卖血还钱的。
  
  我就一普通人,见过些精彩的人,知晓些有趣的事,仅此而已。
  
  B,作者下一本可不可以写都市渣男文?
  
  答:走过很多歧途,见识过很多不同的人后,我只觉得唯有真诚是最宝贵的东西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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